為進一步規范吳忠市人民政府《市長信箱》留言辦理工作,確保留言辦理質量和效率,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受理和辦理主體
(一)吳忠市人民政府為吳忠市人民政府《市長信箱》受理主體,建立吳忠市人民政府統籌協調、吳忠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牽頭、“12345”便民服務中心協作,留言承辦單位共同參與的留言辦理工作機制。
(二)吳忠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吳忠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為吳忠市人民政府《市長信箱》辦理主體。
二、受理范圍
(一)對吳忠市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吳忠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工作作風方面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三)對吳忠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的咨詢、意見和建議。
(四)屬于吳忠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解決的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屬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解決的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請直接向當地人民政府“各縣(市、區)長信箱”反映。
(五)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可以投訴的其他行政行為。
三、不予受理范圍
(一)違反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違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政策的。
(四)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五)對依法應當或已經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律途徑解決的。
(六)已由信訪部門受理的。
(七)公開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惡意攻擊他人的。
(八)反映非吳忠市行政管轄范圍內問題的。
(九)涉及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軍隊等不屬于政府職責范疇的。
(十)應由110、119、120、122等緊急熱線處理的。
四、留言回復
對不符合受理范圍的留言,給予解釋說明;對需要相關部門辦理或答復的,首次回復“正在辦理中”,并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辦理,待辦理結果反饋吳忠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后,第二次向網民回復。
五、注意事項
(一)《市長信箱》留言實行實名制,留言應署真實姓名,并注明本人的準確聯系方式,以便保持聯系、核實內容、反饋結果。對沒有聯系方式、無法核實的留言,將不予受理。
(二)留言要堅持“依法依規”原則,簡明扼要,主題明確,表述清楚,真實客觀,一信一事。
(三)對主題不明確、表述不清楚的留言,將不予受理;對重復提交或已經答復的留言,不再受理。
(四)不受理電話來訪或上門來訪(此類信訪由各級信訪部門受理)。